宁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29 16:48 来源:宁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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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现将《宁德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德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普及民政法律法规,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根据省民政厅《福建省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闽民法〔2022〕22号)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对宁德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以持续提升民政干部和服务对象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以健全普法责任制为保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民政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民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显著提升,民政服务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民政相关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领会重大意义、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践行实践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民政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民政系统干部培训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实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加强宣传解读,通过媒体报道、开展交流、举办讲座等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文本,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并推动学习宣传常态化。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民政系统普法重点,大力弘扬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核心要义,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积极参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好民法典中涉及民政的法律条文,结合开展法治宣传、专题培训等方式,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民政系统广大党员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加强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学习宣传,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深入宣传与民政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福利等方面法律法规,增强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的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城乡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慈善事业等方面法律法规,为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大力宣传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服务、养老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治在全方位强化基本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大力宣传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界线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助力加强相关专项行政管理。

  (六)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大力宣传有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及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社区管理服务、防治家庭暴力等方面法律法规。

  三、提升法治素养

  (一)加强教育引导。加强民政系统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将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应对风险的能力。加强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相关规划和各类培训,强化与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城乡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负责人相关法治培训。根据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推动实践养成推动将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和各项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婚俗改革,培育文明向上婚俗文化;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保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及时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引导群众依法办理丧事活动,推动殡葬业依法健康发展。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增强全社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关、社会组织登记服务大厅等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法治宣传教育作用,让群众在民政日常服务管理中增强法治观念。

  (三)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要求,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通过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养老服务、慈善捐赠等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开展违法失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把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等要求纳入民政系统相关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评选条件,大力宣传与民政工作相关的尊法守信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民政服务机构、社区服务设施场所中,充分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等融合发展。依托民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民政法治文化网上宣传力度。利用清明节、儿童节、重阳节、国际社工日、全国助残日、中华慈善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鼓励制作有影响力的作品和节目,宣传民政法治文化故事。注重发挥城乡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在法治文化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立法、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把普法融入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凝聚共识。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加强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宣传普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法律规范,在执法办案程序中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过程成为普法公开课。

  (二)在社会治理中开展普法。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增强群众依法自治观念,打造基层普法阵地、引导成风化俗。推动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尊法守法意识。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广泛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民政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秩序。

  (三)充分发挥新技术新媒体作用开展普法。注重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分析民政服务对象法治需求,精准有效强化普法供给。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普法模式,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LED电子屏等手段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普法效果。

  五、工作步骤

  本规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底至20227月。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本级党委、政府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要求,结合本规划和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制定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并对外公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7月至20259月。各级民政部门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当年工作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各项普法活动,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配合各级普法办开展中期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9月至12月。民政部将根据全国普法办统一部署,对民政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各级民政部门要进行自检自查工作,配合上级民政部门和当地普法主管部门进行总结验收。

  六、强化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落实本规划的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强化民政部门与同级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普法协同配合。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各项重大普法任务落实。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落实经费保障。 

  (二)落实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普法内容和工作措施,推动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鼓励民政服务机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强相关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服务对象普法力度。

  (三)加强普法能力建设。加强民政干部普法意识和普法能力,把普法任务要求作为民政干部培训和执法人员培训必备内容,培养普法工作骨干。鼓励结合实际充实民政普法宣讲力量,组织符合要求的专家学者律师等,深入基层开展民政普法活动。加强民政普法工作规律性、应用性和对策性研究,为提升普法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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