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政策知多少(系列十七)

发布时间: 2024-02-29 15:12 来源:宁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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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一件事解析

 

一、申请低保需具备哪些条件?

共同家庭生活成员中持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低保标准或符合重度残疾人、支出型困难、低保边缘家庭等入保条件,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二、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需具备哪些条件?

享受救助供养的特困人员,应当是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无劳动能力: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年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在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就学的未成年人;

(三)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视力残疾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一)特困人员;

(二)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三)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四)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个人或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因罹患重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导致长期医疗护理费用刚性支出超过个人或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可视为无生活来源。

三、申请低保边缘家庭需具备哪些条件?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1.5倍之间,且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当地年低保标准6倍(低保边缘家庭的其他认定条件参照低保对象认定条件执行)。

四、什么情形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不针对特定人群、身份,只确定是否发生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一)因火灾、溺水、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度伤残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未获得相关保险补偿、赔偿或虽获得相关保险补偿、赔偿,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二)因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原则上其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三)因实施危房改造、灾后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易地搬迁造成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和个人、特困人员;(四)因生活不能自理集中供养或因病住院照料护理需求,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出现严重困难的特困人员;(五)因生活成本增加,导致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低保家庭和个人;(六)当地政府认定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和个人;(七)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

五、申请社会救助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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