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宁市委编办〔2019〕95 号)及《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1810-2018)要求,经市委编办审核通过,现将确认后的《宁德市民政局权责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具体为:
宁德市民政局权责事项清单共计117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处罚23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8项,其他行政权力15项,公共服务6项,其他权责事项49项。
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能及审批服务事项调整等致我局权责事项清单发生变动的,我局将提出调整权责事项清单的具体要求,按程序报请市委编办研究审核确定后再作调整公布。
附件:宁德市民政局权责事项清单
宁德市民政局
2019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