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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5-23 11:38 来源:宁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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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的治理作用,提升基层群众的自治活力,宁德市民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通知》(宁政民规〔2022〕2号,以下简称《通知》)。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村(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2019年我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民〔2019〕66号),实现了100%的村(社区)有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但也发现一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存在内容空泛、制定不规范、实施流于形式等问题。2021年新一届村(居)委会产生后,按工作部署,各县(市)区要及时组织、指导村(居)委会开展建章立制工作,而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基层自治的重要抓手。

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修订完善的内容有哪些?

《关于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民〔2019〕66号)已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内容进行规范,确定12个大方面的内容。这份文件主要是结合2019年以来,各相关部门要求将列入村规民约的相关工作进行汇总强调。针对村(居)治理难点、痛点,以问题为导向,特别是在加强疫情防控、科普、禁毒、反有组织犯罪、“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宣传,推进垃圾分类、移风易俗、信用建设,调解矛盾纠纷、涵养文明乡风,倡导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作出规定。

三、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经过什么程序?  

要将民主协商贯彻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修订全过程,明确修订的五个程序: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

四、推动村级组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有哪些举措?

主要是落实主体责任,注重成果运用。一是强调了乡镇(街道)的主体责任,明确100%乡镇(街道)建立审核、备案公布和督促落实机制的工作任务。二是村(居)要将制定修订和落实情况纳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三是各级民政部门要挖掘整理具有示范意义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注意收集推广。四是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遵守落实情况,作为开展模范村(居)民评选、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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