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10-0100-2019-00016
- 发文字号: 宁政民〔2019〕24号
-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 生成日期: 2019-02-28
- 标 题: 宁德市民政局关于表彰兰慰等同志的通报
- 有 效 性: 有效
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4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委组通〔2007〕77号)精神,经研究,市局决定对2018年度考核优秀的以下同志进行表彰,给予记嘉奖一次。具体名单如下:
宁德市救助管理站:兰慰、陈茜敏。
宁德市福安精神病人疗养院:郑晓晨、刘晓红、刘宇、施岩塔、黄惠芳、陈海宇、冯彪、林华燕、郑义妹、林开丽、缪巧芳、许石建。
宁德市福鼎精神病人疗养院:倪丽峰、张丽珠、许冬冬、张忠策、洪振西、叶爱梅、曾海莉、刘美峰、何锦、刘倩。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同志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创佳绩。
宁德市民政局
2019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宁德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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