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10-0400-2021-00046
  • 发文字号: 宁政民函〔2021〕59号
  •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 生成日期: 2021-08-02
  • 标    题: 宁德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309号提案的答复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309号提案的答复
宁政民函〔2021〕59号
发布时间:2021-08-16 15:07

  答复类别:A类

张雅静委员:

  《关于加大投入,提升农村幸福院功能的建议》(第309号)收悉。您的建议对于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办好农村幸福院,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具有借鉴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养老事业发展现状

  根据福建省第七次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总人口314.78万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57.77万人,占总人口的18.4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 39.95万,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居住在农村的老年人各县(市、区)占比均超过了10%。

  宁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2017年以来,先后召开1次市委全会、2次市委常委会、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养老补短板工作汇报,部署养老服务有关工作。市政府连续3年召开全市养老补短板工作推进会,进一步调度和部署养老补短板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自2019年将养老补短板工作列入评议以来,连续3年针对养老工作开展评议、审议和调研,还将《宁德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纳入立法计划市政协先后多次开展养老专题协商会,商讨养老事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开展第十二课题“如何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补齐农村养老短板,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难’问题”的专题调研。市政协先后多次开展养老专题协商会,商讨养老事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经过各级和有关部门的努力,我市养老事业呈现一年一变化、年年有创新的可喜局面,形成了以家庭养老为基本,以保障特困老人为重点,以互助养老为创新,养老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的新格局。

  二、关于农村幸福院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农村幸福院建设是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和民生工程,对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乡发展,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农村幸福院的建设情况

  2012年起,民政部为了逐步探索解决农村留守老年人的问题,启动了农村幸福院建设。2016年开始,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委将农村幸福院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内容之一,提出“到2020年底,农村幸福院覆盖率达60%以上”,并给予每所补助17万元。鉴于我市基础薄弱,历史欠账多,且乡村财力有限,本着实事求是、按需而建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要求各地整合资源,将原有旧学校、旧村部、老人协会改造成农村幸福院。经过多方努力,以幸福院为主要农村养老设施得到进一步突破,截止到2020年底,全市兴建农村幸福院2135座,覆盖率达到100%,为农村居家养老创造条件。但从今年起,省里将不下达农村幸福院的任务和安排建设补助资金。

  (二)关于提升农村幸福院功能

  为了解决农村居家养老问题,更好发挥农村幸福院的作用,我市积极探索,重点抓好几项工作:

  1、进一步提升农村幸福院助餐食堂功能

  近年来,古田县开展了互助孝老食堂试点建设,提炼出一套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机制,成为我市农村养老工作的一大亮点。互助孝老食堂充分整合已建成的农村幸福院场所设施,进行必要的安全、消防和适老化改造,以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互助孝老食堂的日常运营和监管,村(居)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作为义工提供志愿服务。按照“收费适中、菜金平衡、群众接受、持续运营”的原则,重点保障“七类特定对象(特困、低保、贫困、优抚等老年人)+五种优待人员(五老、三属、留守儿童、三级以上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党员)”,对重点保障对象收费实施优待(原则上一天伙食费不高于10元),地方财政按“七类特定对象+五种优待人员”实际用餐人数,分两个档次(七类特定对象每人每天8元,五种优待人员每人每天6元)补助运营费用,统筹用于厨师工资、管理等支出,体现了党委、政府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和兜底对象的关爱和扶助。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166个农村互助孝老食堂,在建有200多个,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省民政厅的认可,全省农村养老工作会议推广我市典型经验,中国文明网、学习强国、中新网等主流媒体多次刊登宁德经验。

  2、进一步提升农村幸福院助老和休闲功能

  鼓励村(居)将互助孝老食堂结合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爱心助残驿站”等资源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助医、助残服务;互助孝老食堂融入了村医疗所或医务室,由村医入驻并开展服务,医疗资源延伸并覆盖至周边的老年人群众,村医和镇卫生院医生定期为老人检查身体和取药。遇到紧急情况,医生24小时随叫随到,确保老人就医需要。部分互助孝老食堂还引入“海云工程”,为农村老年人提供远程看病问诊等服务,实现了医疗资源“下乡扶贫”。各地依托互助孝老食堂场所,组织老年人开展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等活动;倡导邻里乡亲“一袋米、一把菜、一份爱心献食堂”的乡村邻里互助模式,鼓励乡贤、乡村邻里捐献爱心,将点滴捐助都统一整理发布在食堂公示栏、乡村微信群、抖音等媒体上,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引导慈善资源、志愿者组织、慈善超市参与互助孝老食堂建设,把互助孝老食堂打造为社会公益慈善的重要窗口;将助餐服务与留守等特殊群体老年人的探访、关爱、精神慰藉有机结合起来,激发乡村基层内生动力和正能量。

  3、进一步提升农村幸福院集中供养功能

  我市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农村幸福院,参考蕉城区慈善幸福院模式开展集中供养服务。慈善幸福院是升级版的农村幸福院,每所建筑面积800-1500平方米左右,设有厨房、餐厅、日间休息室、娱乐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健身室等设施设备,除具备农村幸福院传统的“六有”功能以外,还集长者食堂、日间照料中心、慈善助老超市和特困供养服务功能为一体,实现了多种功能,提供了多样化的服务。慈善幸福院除了为空巢老年人提供服务外,还具备长期照料和入住功能。明确村委会是管理慈善幸福院的主体责任单位,每个幸福院都配备3名管理人员,院长一般从退班的老村干中选配有责任心、有爱心的同志担任,此外还有炊事员、管理人员各一名。幸福院财务管理纳入村财管理范畴,由村委会单独记账,确定兼职记账人员,并实行每月公开公布收支情况,接受院民和村民的监督。每位入住的特困院民个人每月交300-500元伙食费不等;蕉城区政府每年还给每所慈善幸福院5-7万元经费用于管理人员支出;镇村两级每年筹措3-5万元经费用于补助伙食和水电费等日常开支。市政府还出台了《宁德市进一步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宁政〔2019〕13号),要求:“推广蕉城区慈善幸福院模式。每个沿海县至少建设10所,每个山区县至少建设5所,主要收养半护理特困老年人和空巢老人。”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有慈善幸福院34个,已入住老年人500余人。

  (三)关于加大财政对农村幸福院的投入方面

  为了保证农村幸福院能够建成,在建设期间,每所予以补助17万元,市县补助3万元。在运营上,省民政厅没有予以具体补助,但要求各县要把幸福院运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所至少5000元以上(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3号),并从2020年起,省民政厅将农村幸福院运营纳入省对市的养老绩效考核指数。为此,我市各县(市、区)根据要求,视实际财力情况,将农村幸福院的运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有的县份远远超过5000元。如古田县给予每个通过验收的孝老食堂一次性投入装修设备补助资金8万元,并按照七类特定对象老人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蕉城区给予每个通过验收的食堂一次性开办建设补助资金8万元,运营经费每年补助6万元。

  我市农村幸福院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离群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原因:一是少数幸福院因与其他项目合建,场地被挪作他用,无法发挥应有作用;二是因农村幸福院人手有限,只能满足吃、住、娱等基本服务,仍无法满足老人所有服务;三是我市基础差,底子薄,市级财政困难,且福彩公益金十分有限,造成对农村幸福院投入有限。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一阶段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民政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继续推动农村幸福院的功能提升,加大农村互助孝老食堂和慈善幸福院的建设力度,更好地发挥农村幸福院的设施功能,让更多农村老人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张祚营

  联 系 人:陈  锋

  联系电话:2888796

                                           宁德市民政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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