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10-0400-2022-00025
  • 发文字号: 宁政民〔2022〕42号
  •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 生成日期: 2022-05-20
  • 标    题: 宁德市民政局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宁德市“长者食安,子女心安”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民政局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宁德市“长者食安,子女心安”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民〔2022〕42号
来源:宁德市民政局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5-23 11:13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场监管局:

  为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保障老年人用餐安全,根据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闽民规〔2022〕3号)和《宁德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行动方案》精神,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宁德市“长者食安,子女心安”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德市民政局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长者食安,子女心安”食品安全

  监管工作方案

  根据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闽民规〔2022〕3号)和《宁德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行动方案》精神,为强化养老服务机构(含互助孝老食堂、长者食堂等老年人助餐点,下同)食品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用餐环境,保障老年人饮食安全,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照习近平总书记“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养老服务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老年人用餐安全,解决子女后顾之忧,实现“长者食安,子女心安”目标。2022年6月底前,全市养老机构负责人陪餐率达到100%;到2023年底,全市入住100人以上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员上岗率100%、“明厨亮灶”建成率达到80%;到2025年底,实现全市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员上岗率100%、入住100人以上养老机构“明厨亮灶”建成率达到100%。

  二、工作重点

  (一)依法持证情况。推动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按规定实施建档管理。

  (二)环境卫生情况。推动养老服务机构食堂环境卫生定期清洁、保持整洁,通风、排烟及“三防”措施到位。

  (三)设施设备情况。推动养老服务机构食堂冷藏冷冻、加热保温、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设施设备满足需求并正常运转。

  (四)管理制度情况。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五)人员管理情况。推动养老服务机构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规范佩戴口罩、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六)加工制作情况。推动养老服务机构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备(分)餐符合规定,食品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餐具清洗、消毒、保洁符合要求,食品留样符合规定等。

  (七)陪餐落实情况。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建立负责人陪餐制度,其中法定代表人或实际负责人每周至少陪同老年人用餐1次。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事前准入指导。各地要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各地民政及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机构食堂的事前监管,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指导,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建档管理要求,对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实施行政许可或建档管理,纳入日常监管范围,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地要将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检查列入本辖区年度饮服务食品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项目和检查频次,强化食品安全(包括餐具)监督抽检;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或监督抽检不合格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切实保障老年人就餐安全。

  (三)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地要按照“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管,督促养老机构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制作、餐具洗消、留样备查等环节管理,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四)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各地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当地养老机构的地址、数量、就餐人数等动态信息,联合开展监督指导,确保食品加工场所符合要求。各地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共同推进“明厨亮灶”建设,督促和指导养老机构设立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推进养老机构食堂示范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五)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地要加强监管工作信息宣传,并结合《宁德市民政局八部门关于印发〈宁德市突破“难、硬、重、新”养老服务业补短板推进方案〉的通知》(宁政民〔2020〕91号)要求,及时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分别报送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科。

  宁德市民政局联系人:韦华圣,联系电话:2810516。宁德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黄月花,联系电话:893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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