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D00110-0200-2020-00018 | 文号 | 宁政民〔2020〕12号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0-03-31 |
标题 | 宁德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公布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调整公布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 |
索 引 号 | ND00110-0200-2020-00018 | ||
文号 | 宁政民〔2020〕12号 |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3-31 | ||
标题 | 宁德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公布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调整公布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 |
各县(市、区)民政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宁市委编办〔2019〕95 号)及《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1810-2018)要求,参照省委编办、省民政厅公布《福建省民政厅权责清单》(闽委编办〔2019〕358号)文件,市民政局重新调整修订了《宁德市民政局权责事项清单》。现将修订后的《宁德市民政局权责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落实做好权责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和相关衔接工作。
调整后的权责事项清单117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23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7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行政权力13项、公共服务7项、其他权责事项49项。
附件:宁德市民政局权责事项清单
宁德市民政局
2020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编办 |
宁德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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