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宁德市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遴选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10-25 11:03 来源:宁德市民政局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打印
    一、出台背景

  2018年开始,我市已开展两次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遴选,共选出10名优秀社工人才。2022年9月1日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特支人才评选办法进行修订,印发了《宁德市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借此契机,我局对原有的《宁德市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遴选办法》进行修订,对评选条件进行修改,增加优秀人才的服务管理等要求,形成了新的遴选办法。 

  二、制定依据 

  《宁德市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宁委人才20225  

  、政策主要内容 

  《宁德市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遴选办法》包括总则,评选条件,评选流程,表彰和服务管理等四个章节内容。 

  总则 

  本办法所称的宁德市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指在宁德市范围内的各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且作出突出成绩、在业界具有较强影响的人员。评选由原来的每两年开展一次,改成每三年开展一次;评选人数由5人提升到10人;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注重社工人才的实务能力和工作业绩。 

  评选条件 

  参加优秀社工专业人才评选的对象,必须在宁德市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且参评当年仍在岗。特别对服务年限做了要求,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其中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满年,且在宁德服务不少于三年;助理社会工作师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满六年,且在宁德服务不少于四年。鼓励更多的社工人才扎根宁德,为宁德社工人才服务做贡献。 

  )评选流程 

  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方式。市民政局组织人员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实地核查,确定进入终审人选。社会工作领域专家、资深实务人才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评审小组,对终审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结合初审终审的分数,最终评出参选人员的最终得分。 

  (四)表彰和服务管理 

  获评人员可获得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荣誉证书及6万元奖励,奖金分3年发放。奖金发放期间,优秀社工人才退出宁德社会工作行业,或有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享受奖励的,停止发放奖金。市、县(区)民政部门要关心关爱优秀社工人才的工作生活,优秀社工人才也要接受社会监督,5年内每年参与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撰写社会工作调研文章,年终向市民政局提交工作陈述报告。 

  (五)附则 

  宁德市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奖金由市人才专项经费列支,有效期为6年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