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3-05 16:21 来源:宁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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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民政局印发了《宁德市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出台的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月1日《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施行,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我局对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宁德市民政局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二、政策依据

1.《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

2.《宁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宁政办规〔2022〕3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对2021年12月31日前我局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后分类公布。经过清理,宣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份、继续有效并需适时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2份、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份。(详见《宁德市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咨询电话:2888156(宁德市民政局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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