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8 11:2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德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通过“宁德市民政局”门户网站(http://mzj.ningde.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宁德市民政局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区署前路14号,邮编:352100,电话:0593—2837103,电子信箱:ndsmzj@qq.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宁政办〔2018〕137号)要求,制定了《宁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民〔2018〕92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保障体系,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437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183条,依申请公开文件241条,不予公开文件13条。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财政资金事业信息公开方面,及时公开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2018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支出项目基本信息表和绩效目标表。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定期发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基本数据,重点公开救助标准、救助人数、资金支出、补助水平等信息。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与特困人员78845人,发放救助金33792.54万元;开展临时救助15796人次,发放救助金2017.99万元。加大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受灾人员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标准、受灾情况、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拨付情况等。重点公开养老服务、儿童关爱保护、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福利政策、对象认定、补助标准和发放情况。

  (二)推进政务服务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将“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并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前三季度,主动公开率42.9%,比上年增加21.3个百分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涉密除外)全部实现上网公开,2018年共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复文56件。全面梳理办事指南,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数量超过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90%。设立专栏,公开调整后的权责清单166项、行政执法类事项104项、便民服务事项5项,并公布了行政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信息,方便办事群众查看结果。同时,开展邮政快递服务,把审批结果直接送到群众手中。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抽查频次、抽查规则、执法方式、抽查名录库、检查结果等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等形式,及时将政策意图传递给社会,以政策解读的“透”推动民政事业健康稳定发展。2018年,我局共举办3期“在线访谈”,内容涉及养老服务、慈善组织和殡葬管理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召开“宁德市殡葬改革暨清明节文明祭扫新闻发布会”,向主流媒体和社会公众解读我市文明殡葬的政策。转发上级民政部门权威解读,使公众进一步了解民政政策。与闽东日报、宁德电视台开展宣传合作,针对涉及民政事业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及时发声,解释疑惑,进一步提升民政部门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完成新版门户网站的升级和二级域名变更工作,进一步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制度,门户网站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用好管好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制定了《宁德市民政局微博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宁德市民政局微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进一步明确新媒体开办责任,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

  (五)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建设。调整优化宁德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询。切实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了《宁德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宁德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和《关于政府信息发布协调的暂行规定》等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全年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梳理完善《宁德市民政局工作规则》,制定网站、微博、微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对将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公开发布程序结合起来,确保了“上网信息不泄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六)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明确了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长期配备一名兼职人员。将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2018年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局机关内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编制了宁德市民政局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出台《宁德市民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宁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在门户网站公开,明确了政务公开的主要任务。制定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组织业务骨干参加了市政府办和省民政厅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班。结合民政讲坛和每周二下午的“学习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的精神,不断提高政府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8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民政业务类信息105条,占57.4%;

  2.行政许可类信息34条,占18.6%;

  3.机构职能类信息18条,占9.8%;

  4.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3条,占7.1%;

  5.规划计划类信息12条,占6.6%;

  6.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占0.5%。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充分发挥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2018年度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3条,专栏页面访问量22087人次。

  2.公共查阅场所公开。2018年度共向市图书馆、市档案馆完整送交政府信息185条,历年累计送交政府信息331条。

  3.其他形式公开。召开宁德市殡葬改革暨清明节文明祭扫新闻发布会,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管好用好新浪微博和腾讯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1条,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在“宁德民政”门户网站上设置“政策解读”专栏,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出台政策性文件,实现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先后转发《<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等六篇权威解读,使公众进一步了解民政政策。局主要负责人在闽东日报上发表文章,带头宣讲我市民政民生政策,传递权威信息。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建设,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和影响力。在门户网站开设了“局长信箱”“政务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栏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2018年答复群众来信共5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给予解答。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方式和内容

  2018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历年累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申请方式为网上申请,内容涉及社会组织信息公开。

  (二)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依法依规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1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历年累计数量为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与政务公开工作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解读回应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内容,重点推进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政务公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83

132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83

132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1

6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9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1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2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1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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